据央视新闻消息,今日(11月13日),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郭某某、尚某某、公某某三名罪犯的死刑判决,并依法对其实施了死刑。这三名罪犯的罪恶行径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严重挑战了法律和道德底线,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,社会危害性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。
罪犯郭某某,曾某地民办小学教师,利用其任课教师、班主任的身份,长期对多名女学生实施奸淫,共计百余次。罪犯尚某某,系某地务工人员,专门挑选低龄幼女进行性侵害,并长期控制其中部分幼女。罪犯公某某,利用同村女孩经常到其经营的小卖部玩耍的机会,长期精神控制并实施性侵害,最终导致一名女孩自杀身亡。
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指出,近年来,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态势,主要特点包括:熟人作案占多数,犯罪对象多为自我保护能力差的未成年人,犯罪手段隐蔽,犯罪场所多样。
此次对三名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,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“零容忍”态度,同时也是一堂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公开课。法院呼吁广大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家长和学校认真履行监护职责,有关部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,全社会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线。
来源:央视新闻 B48
探讨说明: 这三起案件不仅是对三个家庭的悲剧,更是对整个社会的警醒。它们提醒我们,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的斗争仍然艰巨,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。通过这些案件,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特点,加强预防措施,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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